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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科教字[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委托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承担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培训与考核分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由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承担,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不再承担此项工作。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应在我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与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做好工作交接,保证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工作按时、稳步、有序进行,同时每年将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并向各区县卫生局反馈所辖区域内人员的考核结果。
  
  请各区县卫生局继续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联系。
  
  北京市卫生局联系人:叶纯
  
  联系电话:83560339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联系人:富廷海
  
  联系电话:82082627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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