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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支持铜川水泥粉尘污染治理,省政府对铜川水泥企业污染治理的补助政策延长到2013年,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治理任务。继续加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力度,搞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加快实施铜川行政区域内漆水河、沮河、赵氏河流域三个“大水工程”,高速路宽幅林带和直观山坡、新区周边和重点区域、三条流域的三个“大绿工程”。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土地整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时,适当向铜川倾斜。 (十五)推进工业园区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坚持“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延伸煤、电、铝、建材产业链,重点建设新区装备制造工业园、坡头载能工业园、黄堡水泥陶瓷工业园、董家河航汽铝工业园等四大园区,提高综合效益。省级各类专项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十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铜川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及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依托现有高等教育资源,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培育高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适应经济转型需要。 (十七)加快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和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省上每年从中省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用于支持铜川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十八)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城乡公共卫生、农村和城镇社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较为完备的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九)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历史欠账问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开展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支持铜川率先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七、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建立和完善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企业重组、兼并、破产步伐。扩大非公有资本投资领域,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抓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同国内外、省内外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努力开创铜川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八、加大经济转型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上建立支持铜川资源枯竭型城市扶持资金,作为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的配套,用于支持接续替代产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转型规划的项目,省产业引导资金、技改资金等专项资金予以优先安排。从2010年到2015年,铜川市上缴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省级留成部分,通过项目支出的形式,原则上全部用于铜川相关建设与发展项目。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二十二)强化金融服务。围绕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铜川可持续发展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铜川设立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支持铜川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支持铜川区县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满足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完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支持铜川市引进和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 (二十三)加强资源勘探开发。从省矿产资源相关收益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支持铜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对新探明的煤炭资源,优先支持铜川相关企业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用于重大转化项目建设。对小型及小型以下规模的煤炭资源采矿权,省市建立和完善矿业权设置商调函制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加大铜川矿业权出让力度。对小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备案,由铜川市组织开展。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落实工作责任。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促进铜川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大局意识,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帮助铜川市解决经济转型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铜川市要以可持续发展统揽工作全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衔接,编制实施好转型规划,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上的各项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铜川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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