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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财务数据核对机制。为提升中小企业财务核心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报表核对制度。管理系统中除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外,增加银行、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掌握的企业财务数据,进行比照核对,建立财务数据核对硬约束机制。 (三)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在中小企业中广泛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并作为信贷审批、政府采购等的重要参考。继续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四)增信励信与失信惩戒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增级中的作用。二是推动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种保险服务。三是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商会互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担保、供应链相关企业担保,实现“抱团增信”。四是开展金融诚信企业评价活动,为优质守信中小企业授予荣誉称号。对信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要在授信额度、贷款定价等方面给予优惠。五是充分发挥管理系统的预警与失信提示功能。通过将企业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企业失信的经济成本。 (五)金融创新引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征信+信贷”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机构,鼓励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方式,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新型担保抵押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不足的矛盾。 (六)考核评价机制。结合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在指标量化的基础上,将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将实验区建设成效作为市政府对市金融机构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实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负责实验区建设的各项实施、协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金融跟进的工作格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灵活运用贷款政策,创新贷款方式,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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