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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驻马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0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功能。结合产业聚集战略,高水平策划,明确重点,对着力做大做强的产业集群分类包装,对产业链中的高端项目、节点项目重点包装,努力打造适合大项目、大产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加大项目推介力度,积极与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支持省、市级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采取“区中园”方式,致力于对集群内配套项目、相关企业的引进。牢牢抓住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扶持专业工业园的优惠政策,扶持建设遂平台湾工业园、西平浙商工业园、上蔡闽商工业园、汝南台州工业园和双星工业园、平舆皮革工业园、正阳维维工业园和化工产业园、泌阳春水石材工业园等新的产业转移承接园区,推动产业集群式和链式转移,使各类产业园区成为境内外资金的聚集地和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四)加强对签约重点项目的跟踪问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早谋划,周密安排,采取有效形式,对合同利用市外资金2000万元以上项目、亿元以上的重点推进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抓好落实(重点推进项目见附表)。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尽快落实到位。各县区、市直有招商任务的各单位,每月底前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随同当月报表一并上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协调,形成招商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开放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利用我市驻外办事处和各地外商(协)会、同乡会、联谊会等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对外开放领域,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提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水平,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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