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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宁波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一进程中,上海不仅将在自身的转型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更将引领和带动长三角周边地区以至全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集聚整合各类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促进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和高端发展”的要求,主动融入上海“两大中心”建设,切实加强与上海合作,充分发挥宁波优势,进一步强化金融、航运产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宁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推进会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6号),决定在上海举办宁波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3月29日
  
  二、会议地点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二楼嘉宾厅
  
  三、会议内容
  
  (一)推进会新闻发布会(上午10:30)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松才
  
  1.宁波市副市长苏利冕介绍宁波基本情况和举办推进会的背景、目的;
  
  2.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发布宁波建设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报告。
  
  参加单位:媒体记者、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宁波港集团
  
  (二)推进会
  
  第一阶段(下午2:00-5:00)
  
  主持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苏利冕
  
  1.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致辞;
  
  2.省委常委、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致辞;
  
  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致辞;
  
  4.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致辞并演讲;
  
  5.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介绍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及金融、航运产业情况;
  
  6.项目签约仪式。
  
  茶歇(10分钟)
  
  主持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
  
  7.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背景下的长三角融合发展作主旨演讲;
  
  8.宁波东部新城指挥部总指挥毛宏芳就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作介绍;
  
  9.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令红就宁波港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介绍;
  
  10.交通银行总行首席经济师连平就加快推动航运金融发展作演讲;
  
  1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总监林洵就宁波投资合作发展环境作演讲;
  
  12.上海国际港务集团领导就加强上海港与宁波港合作发展作演讲。
  
  参加单位:组委会成员单位、对接项目单位
  
  第二阶段:具体项目对接活动(下午5:00-6:00)
  
  宁波与上海相关金融机构举行项目对接活动。
  
  参加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宁波港集团
  
  四、参会人员
  
  (一)组委会成员: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市经合办、市接待办、市政府驻沪办、宁波港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参加项目对接的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部新城指挥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党委或政府1名主要负责人带队参加。
  
  五、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报名参会。请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定赴上海参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并于3月18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行程安排。
  
  1.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单位:
  
  (1)媒体记者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于28日赴上海;
  
  (2)其它单位于28日自行赴上海。
  
  2.参加推进会和项目对接的单位:
  
  (1)市级有关部门需要统一乘车赴上海的参会人员,于3月29日上午07:30在市政府前门统一乘车出发;
  
  (2)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自行赴上海,于3月29上午11:00前抵达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报到,提前赴酒店布展的工作人员于3月28日自行赴上海;
  
  (3)有会务组织任务的部门工作人员于3月27日上午由组委会安排赴上海。
  
  以上名单于3月18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签约项目。推进会各参加单位和县(市)区要尽快梳理确定签约项目名称、内容、签约人员以及签约文本,并于3月18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项目对接。参加项目对接活动的宁波杭州湾新区、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要抓紧完成宣传资料印刷及展板设计工作,由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宣传资料一式300份于3月22日前送达推进会组委会办公室,展板设计方案于3月18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参会回执(略)
  
  2.签约项目上报表(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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