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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苏教体艺[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7-13
【实施时间】 2010-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给大学生dv爱好者提供艺术创新、艺术交流的平台,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创作主体
  
  1. 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大学校园生活,以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健康向上的故事为艺术创作的源头,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 作品应为原创剧情片,版权无争议,每部dv作品的长度为10分钟以内。
  
  3.作品应由高校在校学生或教师创作完成。
  
  二、作品的技术要求
  
  1.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 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2.视频制作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参赛作品获奖后,再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录像带或硬盘视频数据。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
  
  三、奖励与展演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 部分优秀作品将入选“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集(光碟),在全省各高校中进行展演。
  
  四、活动日程及相关安排
  
  1.报送作品时间:2010年11月10日截止。
  
  2.报送作品地点:江苏省高校艺术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南京大学田家炳艺术楼二楼,联系人:黄正明025-83686200,邮编:210093)
  
  3.评审时间:2010年11月底。
  
  4.颁奖及展演时间:省教育厅将于2011年3月举行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 为充分展示师生的精神风貌与创作水平,请各高校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宣传,以院、系为单位广泛发动师生参与。
  
  2. 各高校要举办校级“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并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1-3个报送参加省级大赛。
  
  附件: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展演活动
  
  参赛作品报名表
  
  报送学校: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作品名称

 

制作时间

 

是否原创

 

制作人姓名

 

职务

 

编剧

 

导演

 

摄像

 

录音

 

配乐

 

剪辑

 

配音

 

主演

 

指导教师

 

片长

分 秒

剧情简介(不超过100字)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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