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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规财务便函[2010]173号
【颁布时间】 2010-07-13
【实施时间】 2010-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7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部属(管)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直接支付管理,规范部属(管)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保证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资料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附件1)。由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审核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文档(._da格式),由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软件生成。
  
  (二)《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项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级单位上报我司之前,还须由二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三)《合同支付明细表》(附件3)。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合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内部审批资料。
  
  (五)工程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代建制管理的建设单位还需提供代建单位审核意见。
  
  (六)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修改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封面、专用条款部分、盖章页、补充协议等,合同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提供。合同再次申请支付时,合同电子文档已经在我司留存的不需要重复提供。
  
  (七)合同中标通知书。
  
  (八)进口设备采购批复文件。
  
  (九)提供符合合同支付条款中相对应的有关资料。如:保函、发票、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单、交货单、结算审定报告等。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一)至(五)项为单位报送支付申请时必须提供的纸质资料,第(六)至(十)项为单位根据支付业务内容不同选择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另外,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以光盘报送。《项目汇总表》和《合同支付明细表》电子表格可以在“卫生部网站部机关司局子站规财司”中下载。
  
  二、时间要求
  
  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我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我司将特事特办,及时审核。
  
  我司受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2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支付准备工作,避免年底大量集中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略)
  
  2.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
  
  3.合同支付明细表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2
  
  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是否基建项目:是﹝ ﹞ 否﹝ ﹞  单位:元
  
  
序号 合同名称 收款单位 申请金额 支付用途 二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1        
2        
3        
4        
5        
合计     ¥0.00  

  
  注:本表不作为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的内部审批依据,单位内部审批文件须另附。
  
  财务部门负责人: 财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3
  
  合同支付明细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承担单位  
合同金额   是否基建项目 是﹝ ﹞ 否﹝ ﹞
补充合同金额   结算审定金额  
摘录合同支付 主要条款: 次数 支付金额 资金来源(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自筹资金) 日期(年、月) 用途〔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其他(需注明)〕
1        
2        
3        
4        
5        
6        
7        
8        
合计 ¥0.00      

  
  注:1.“结算审定金额”是指合同执行完成后,经具有资质的机构审核确定的最终结算价款。
  
  2.合同支付明细从第一次支付开始逐笔顺序填写,末次为本次申请支付的款项。
  
  财务部门负责人:  财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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