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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切实加强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化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农业生产中影响节能减排的重点环节,统筹谋划,建立责任制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广泛开展农机节能、低碳农业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农业生产耗能与节能减排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要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动员调动农机管理、推广、鉴定、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各方面的力量,密切与农业生产相关部门合作,整体推进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要深入实际,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先进经验,解决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发展中的新问题,不断取得推进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成效。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搞好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向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