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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监督函[2010]548号
【颁布时间】 2010-07-08
【实施时间】 2010-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8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执行标准相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0〕1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正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修订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不涉及食品营养标签的规定,标示营养标签的,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仅适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
  
  专此函复。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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