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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决定成立“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赐贵(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叶重耕(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永茂(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伟华(厦门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康 涛(厦门市发改委主任) 陈 津(厦门市经发局局长) 黄 强(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刘育生(厦门市人事局局长) 蔺海清(厦门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吴 杰(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洪春火(厦门市农业局局长) 吴明哲(厦门市台办主任) 游文昌(火炬管委会书记、常务副主任)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黄国彬(湖里区代区长) 倪 超(集美区区长) 林国耀(海沧区区长) 陈 琛(同安区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区长) 张 颖(厦门大学副校长) 余兴光(国家海洋三所所长) 朱永官(中科院城环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厦门市对台科技合作办公室”,挂靠市科技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做好基地建设的项目规划和方案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李伟华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