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教研[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生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是研讨交流,提升理论水平。“生本教育”理论与实践研讨交流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学校要广泛组织校干、教师定期开展生本管理、生本德育、生本校园文化、生本课堂等内容的研讨交流活动,推动“生本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实施。通过组织召开校干、教师、学生、家长等各种层次、多形式的座谈会、生本论坛活动,广开言路、广纳良言、广求良策,积极寻求实施“生本教育”的新思路,努力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召开生本教育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开展生本教育实验论文评选活动,把学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是总结表彰,实施模范引领。及时做好学习活动的阶段性总结,认真梳理学习与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掀起全市的学习热潮,把学习活动与教育教学实际有机结合,顺利推动生本教育实验的研究工作。
  
  做好生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工作,是推动我市生本教育实验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业务学习的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保证学习效果。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素质教育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公平质优、教育名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