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综[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7
【实施时间】 2010-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0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漳建城〔2009〕3号)悉,经研究,同意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漳州市城规院编制的《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作为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一并实施。
  专此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