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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基[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1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配备标准图书室及增配体育运动器材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附件1:
  
  
2010年改善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
  
  民办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一、图书资源
  
  配置的图书应以学生需求为主,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要求;同时兼顾教师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师生图书的册数比例约为3:7左右。
  
  配置的图书应确保内容质量,做到品种相对齐全,复本适宜,书价合理。争取通过本年度的增配,使师生人均图书拥有量不低于20册/件(含纸质、音像资料和电子读物)。同时鼓励学校订阅师生所需的报纸期刊。
  
  二、配套设施
  
  1.藏书室面积的最低标准为:单个书架的落地面积*书架数量*2倍计算,书架的配置数量以总册数/每架400册计算。同时留有借阅处并配置相关的借阅设施。
  
  2.鼓励学校创造条件设立阅览室,配备相应数量的阅览桌椅和采光照明等设施。
  
  三、管理和服务
  
  1.指导、监督学校制定图书室的管理规范制度。及时将配置的图书登记、入账,并通过相关人员的培训后,逐步按照规范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和排架。
  
  2.鼓励学校通过班级读书角(图书馆)等多种形式提高学校藏书的借阅率和流通率,图书室要面向全体师生全开架开放,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并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形成正确的阅读方法。
  
  附件2:
  
  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1.场地要求
  
  体育器材储藏室面积不小于20㎡
  
  2.器材配备标准
  
  

器材、设备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配备数量

备 注

13个班以上

12个班以下

接力棒

 

12

6

 

秒表

 

2

1

 

小沙包

100g

40

20

 

皮尺

20m,30m

2

1

 

实心球

1kg,d=15cm

30

20

 

体操棒

80-90cm

60

50

 

短绳

220-250cm

60

50

 

长绳

450-500cm

10

6

 

体操垫(小)

60*60*10cm折叠

20

10

 

体操垫(大)

120*200*10cm

8

4

 

海绵包

120*200*30cm

4

2

 

毽子

 

60

50

 

塑料圈(呼啦圈)

φ40mm

60

50

 

球类打气筒

脚踏式

2

1

 

广播体操挂图

 

3

2

 

计算器

 

2

1

 

录音机

 

1

1

 

扩音器

 

1

1

 

标志杆(筒)

 

8

4

 

投掷靶

 

2

1

 

小篮球

胶质,4号

20

10

 

软式排球

4号

16

8

 

小足球

胶质,4号

16

8

 

小皮球

 

30

20

 

乒乓球

 

150

100

 

乒乓球拍

 

20

10

 

羽毛球

 

150

100

 

羽毛球拍

 

20

10

 

板羽球

 

60

40

 

板羽球拍

 

30

20

 

中国象棋

 

20

10

 

  
  

围棋

 

10

10

 

助跳板

 

3

2

 

小山羊

少儿用,高度可调

2

1

 

跳高架

可升降、附标尺

2

2

 

跳高横竿

 

2

2

 

跨栏架

升降式,不低于0.4m,软式栏板

12

6

 

以下器材设施视相应安装场地配备

爬绳,爬竿

 

1

1

地面须有15cm厚黄沙或铺设防护垫

肋木

 

2

1

平梯

 

1

1

单杠

1.1~1.7m,高度可调

2

2

乒乓球台附网

 

4

2

 

羽毛球柱附网

 

1

1

 

小篮球架

 

2

2

根据本校的条件在足球、篮球、排球三项相关器材设施中选择两项;若设置小型足球场,用地面积不小于30*20㎡

小型排球架附网

 

2

1

小型足球门附网

 

1

1


  
  附件3:
  
  2010年市政府教育实事项目工作联系单
  
  区县教育局:(盖章)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组长

(责任人)

 

 

 

 

职能科室(责任部门)

 

 

 

 

 

 

 

 

 

 

 

 

 

 

 

联络员

 

 

 


  
  请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此反馈表传真至教委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龚柳;联系电话:23116706;传真:23116699)
  
  附件4:
  
  2010年市政府教育实事项目每月进度表
  
  上报日期:
  
  

区 县

工 作 进 展

存 在 问 题

   

  
  注:各区县联系人负责在每月3日前向市教委基教处填报
  
  (联系人:龚柳;联系电话:23116706;传真:231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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