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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按照卫生部《2010“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0]13号)要求,我厅印发了《山东省2010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方案》(鲁卫医字[2010]38号)和《关于推荐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省级重点联系医院的通知》(鲁卫医字[2010]39号)。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我省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对中医医院的指导,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在推荐本辖区省级重点联系医院时,再推荐1所中医医院。省属中医医院可自行向我厅推荐。被推荐中医医院填写《山东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省级重点联系医院推荐表》,并按照《山东省2010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请将推荐表和工作计划(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卫生厅中医药业务处。 联 系 人:李檬 牛晖 联系电话:0531-67876178 0531-67876177 传 真:0531-67876216 电子邮箱:zhongyiyaoyewu@126.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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