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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暴力伤害案件,引起了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已紧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措施。为了认真吸取南平暴力案件教训,落实市政府会议的各项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规范、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严格门禁制度,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组织教师、保卫人员、驻校民警等相关人员,协助家长做好学生到校离校时的疏导、护送工作,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及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有序出入学校。
  
  二、继续做好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尽快组织人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处置,切实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校车及消防安全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寄宿生在校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全国第十五届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四、各区县教育局以及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以南平暴力案件为警示,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分析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主动加强和驻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积极排查,及时化解。
  各区县教育局要尽快把以上要求传达到所辖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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