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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救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2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年上海市民政局救灾减灾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加强救灾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城乡综合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和谐上海、平安世博”发挥积极作用。
  
  一、做好年度灾情会商和评估工作
  
  1、根据国家减灾委和市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2010年上海市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上报国家减灾委和市政府。
  
  2、会同区县民政部门,与气象、地震、水务、海洋、规土、农业等涉灾部门加强灾情会商,做好2010年度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中期评估和年终总结。
  
  二、加强世博期间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3、加强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核报工作。推动各级民政救灾干部熟悉、掌握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确保能够通过系统及时、准确地上报灾情。
  
  4、对全市区县、街镇民政救灾干部开展2010年本市汛期(5月1日至10月31日)救灾业务培训。
  
  5、世博会期间,在世博园区内加强灾害预警、预案启动、核灾报灾和灾害救助等工作,将可能发生的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推动高效备灾体系建设
  
  6、完善市、区两级救灾减灾工作机构,指导全市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7、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推进国家减灾中心与上海市民政局的技术合作,在灾情信息采集、救灾应急保障、数据灾难备份、减灾宣传教育、技术研发培训等领域加强技术成果集成转化。
  
  8、根据上海特大型城市实际,研究推进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四、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
  
  9、与民防部门共同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10年“5·12防灾减灾日”总体活动方案。
  
  10、加强防灾减灾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受众广泛、快捷高效、交互性强的优势,发挥网络媒介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1、深化基层社区和社会面防灾减灾宣传。重点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同时在社会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12、总结表彰本市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通过典型引路,推广先进经验。
  
  13、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评定标准,加大创建力度。根据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一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评定工作,新创建一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六、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14、推行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促进灾害信息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完成上海市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工作,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15、启动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编写灾害信息员培训教材,重点对全市区县、乡镇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鉴定。
  
  七、其他工作
  
  16、做好救灾捐赠集中募集衣被活动,及时启动对兄弟省市受灾地区的应急援助响应。
  
  17、贯彻即将颁布的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切实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18、加强社区灾害风险评估、上海科技备灾体系建设、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与对策研究框架等救灾减灾课题研究。
  
  19、配合民政部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加强本市与外省市的救灾减灾合作交流。
  
  20、结合编制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和上海民政“十二五”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上海民政救灾减灾工作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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