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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3月份正式开始,至2010年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制定方案。(4月10日前) 省厅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当地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水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索引查询指南的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总体推进,分步实施。(4月至9月份)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台账的制定与实施。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定、量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成果。(9月至12月份) 对照实施方案和具体目标要求,至下而上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充实完善,全面完成水务公开试点任务确定的各项工作。 五、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紧紧围绕水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明确“一把手”的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和完善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切实把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化水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明确水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范围,加大水务公开力度。 (三)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完善评价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适合推广和借鉴。要加强对各项水务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务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增强供水行业服务意识。要把加强供水行业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供水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地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