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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6月29日-30日对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首次临界前应完成的工作,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安全。 附件: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6月29日-6月30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三号机组主要的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申请状况 (三)首次装料后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情况 (四)定期试验的执行情况 (五)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 (六)其他核安全相关的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0年6月29日-30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营公司”)关于调试进展、主要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处理、技术规格书执行情况、运行事件分析、定期试验执行、首次临界前准备工作等情况的介绍。同时,检查组还听取了联营公司对首次装料阶段中装卸料机故障,3vvp001-r1甩击限制器间隙调整,装料后三起停堆事件等安全相关问题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三组,分别对调试、生产运行和调试过程中机械、仪控设备的异常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现场检查了相关设施和系统,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联营公司(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结果和整改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临界前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首次装料后调试和运行工作、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主要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的处理满足相关程序的要求;运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检查组认为联营公司对三号机组首次临界的准备工作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检查组提出了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对调试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要求 1、国家核安全局已批准联营公司提交的需装料前完成的47项试验的延期申请,截止6月29日,已完成14项。联营公司应补充剩余遗留调试试验项目的完成计划并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审查。 2、装料后,临界前需完成的40项试验,已完成25项,还有15个调试项目需完成;跨阶段的调试项目中,需要临界前部分完成的试验项目25项,已完成17项,剩余8个调试项目(见附表一)。联营公司应于临界前完成上述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上海监督站确认并关闭。 (二)在国家核安全局的专项监督项目中,装料前有2个、临界前7个试验项目待关闭,另外2个项目待完成临界前阶段的试验内容(见附表二)。联营公司应将完成的上述试验报告提交上海监督站确认并关闭。对于tp3rpr15调试项目临界前个别试验内容因条件不具备无法完成的情况,联营公司应给出相关说明并得到国家核安全局同意。 (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临界前需完成移交的165个系统中,现已移交了148个。在抽查已移交的系统文件包中发现,系统移交存在未遵守移交管理程序的情况。联营公司应在临界前按管理程序规定完成相关系统的移交。 (四)检查发现部分调试报告存在试验记录数据不完整、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要求联营公司采取纠正措施,完善试验报告的编制。 (五)检查定期试验报告(pt rpa/b 043/044)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测量值(如流量、压力等)没有满足期望值要求,联营公司应对未满足期望值的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和确认。 2、试验报告中asg 105/106vv asg 137/138vv开启时间超标,联营公司应分析原因并尽快提出处理方案。 (六)机组首次装料后发生了三起停堆事件,联营公司应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加强相关培训和学习,严格执行运行值班管理程序,牢固树立核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