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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7-15
【实施时间】 2010-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确定建立山东省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
  
  王仁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
  
  韩金峰(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超超(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王文轩(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服务业办主任)
  
  杨少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于国安(省财政厅副厅长)
  
  孟建新(省商务厅巡视员)
  
  汲斌昌(省国资委副主任、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
  
  赵洪波(省地税局副局长)
  
  姜玉山(省统计局副局长)
  
  张铁军(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录温(省国税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王文轩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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