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人社字[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外专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国批专家组织项目需求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你们根据本地区实际需求组织好有关用人单位,利用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网上洽谈系统(eo系统)进行申报。现将有关eo系统的使用要求和专家组织项目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 在首页点击“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 进入eo系统。
  
  二、用人单位注册eo系统用户名请使用英文字母或数字,请勿使用汉字。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eo系统只接受国批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不要将省批、市批及自筹项目录入eo系统。各地要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控制数量。
  
  四、请使用中英文认真填写eo系统中涉及的项目情况,对于项目需求描述过于简单、项目情况填写不完整、相关内容没有翻译成英文的项目需求,国家外专局将不予审批。
  
  五、国家外国专家局在eo系统批准的专家组织项目,原则上均可纳入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要组织用人单位及时与外国专家组织洽谈,确定专家人选,保证项目实施。
  
  六、 2011年国批专家组织项目需求申报工作截止到8月6日。
  
  七、在使用eo系统时,请各级用户注意修改、保护用户密码,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 :郑传兰联系电话:2791862
  电子邮件:zbwzj2791862@163.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