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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鲁标定函[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
  
  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经过长期调研、编制和审查工作,我省第一部概算定额已编制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文颁布实施。该套定额共分建筑、安装、市政和费用定额四部分,5762个子目。该定额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工程建设定额体系,为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建设投资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了工程概算计价依据。
  
  根据印刷工作安排,拟于近日出版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行时间:4月7日上午8∶30。
  
  2、发行地点:景升印业(原济南文东印刷厂)- 济南市经十东路奥体西路。
  
  3、该套定额重量:全套4公斤;土建、安装、费用共2.5公斤。
  
  4、注意事项:如不能来车来人,省站可通过快递公司送达,费用自理。
  
  5、请各市接到通知后电告省站办公室《定额》的取走方式。
  
  6、此次发行定额全套合计价格650元;土建、安装、费用合计价格390元。
  
  各市要重视《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发行工作,这是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服务、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措施,要切实抓好。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于本《定额》发行后,到所在市标准顶额站(造价管理处、办)购买。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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