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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将2010年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提前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荐今年拟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尽快将有关情况与我委高技术处衔接沟通,并指导有关企业提前准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等申报材料。 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正式通知下达后,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二)请认真做好第14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在省辖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今年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企业所报《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等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须按《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供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省辖市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2010年4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以及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推荐文件报送我委。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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