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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为加强我市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80号),委托我中心组织实施2010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市各医院、计生服务机构、计生科研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2.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慢性病防治单位及其他卫生机构在职技术人员。 3.全市社会医疗机构(含门诊部及诊所)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4.上述人员均含各类临聘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的《医德医风专项培训》课件。 三、培训方式 各单位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自行组织学习《医德医风专项培训》课件: 方式一:我中心将向各单位发放教学光盘,由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方式二:学员可自行登陆我中心远程学习平台(www.smec.gov.cn)学习(具体流程见附件1); 方式三:学员可自行登陆好医生网站(www.haoyisheng.com)学习(具体流程见附件1)。 四、考核及学分授予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闭卷考试,统一交我中心阅卷、评分,经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可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2分,并发放纸质培训合格证,归入本人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档案。 五、教学光盘和试卷 1.领取资料: 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6日-12日至我中心继续教育部(115室)领取教学光盘、纸质试卷及答题卡(为便于及时领取教材,请务必电话预约)。 2.回收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我中心继续教育部(115室) (1)参加培训并考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要求excel电子版) (2)参加培训并考试人员的答题卡(答题卡不可折叠,并与名单按顺序对应整理)。 (3)培训费(现金、支票或已转账的银行回执均可)。 六、收费标准 需缴纳培训费:每人20元(含试卷、阅卷、光盘、学分证书、合格证费用),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年费制”会员免费。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雪雁、詹静茹 电话:25158187、25162224传 真:25162274 邮箱:yxjxjy@vip.163.com 2.收款单位: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帐 号:8245062102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文锦广场支行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