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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申报条件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0〕2号)、《关于下发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发动,积极认真做好候选人、候选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要兼顾行业、职业(工种)的分布和代表性,候选人的技能技术要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性,候选单位事迹要具有先进性和可借鉴性。要实事求是抓紧把本地区、本行业优秀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推荐出来。 二、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历届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今年开展的第十届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增加了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奖项。评选条件见人技表彰函〔2010〕2号,请按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结合本届评选活动,我省决定评选一批“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评选条件从市级技术能手获得者中推荐,省直厅局、省直属集团公司从省级行业技术能手获得者中推荐。“广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评选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本企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六、“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候选人和“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厅局、省直属集团公司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报送我厅。 七、候选人、候选单位要按人技表彰函〔2010〕2号、人技表彰函〔2010〕3号要求上报材料,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候选人和“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相关内容和表格请查询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http://www.lm.gov.cn),广东省技术能手评选的相关内容和表格请查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rss.gd.gov.cn/)。 八、省成立技术能手评选推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专家、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其中,相关专业专家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九、经评选产生的“广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将在我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具体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建平 苏光护 联系电话:(020)83329249(020)83352242 传真:(020)83352242 电子邮箱:13922168937@139.com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名 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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