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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六一幼儿园: 你单位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园收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托幼费:500元/生/月; 二、伙食费:8元/生/月; 三、延时服务费:100元/生/月。 收到本函后,你单位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若要变更上述备案内容和收费方式,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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