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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笃诚市政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中心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道路养护工(165课时):1330元/人/期; 二、下水道养护工(130课时):980元/人/期; 三、道路巡视管理工(175课时):1130元/人/期; 四、泵站操作工(80课时):620元/人/期; 五、沥青工(140课时):1080元/人/期。 以上费用包括教材、机械材料费用。 收到本函后,你单位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若要变更上述备案内容和收费方式,应重新履行备手续。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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