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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省属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涉及我国企业和人员的境外突发事件近期时有发生。为切实保护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权益,根据省政府和商务部要求,现就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管理并定期报送有关情况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境外企业和人员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切实做好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保护工作,对可能引发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发生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 二、指导、督促本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境外管理和跟踪服务,动态掌握劳务人员境外工作、生活、思想状况,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三、各设区市商务局定期组织本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省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填写《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以下简称《季度报表》,见附件),省属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自行填写《季度报表》,按季度于每年4月、7月、10月、1月上旬将《季度报表》传真至我厅(外经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特此通知。 电话:0311-87909171 传真:0311-87909383 邮箱:wxd74@126.com 附件:《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 河北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劳务输出单位包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省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 2、受外省市企业委托派出的填写委托单位名称。 3、此表按季度于每年4月、7月、10月、1月上旬各报送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