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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冀商外经字[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管理并按季度报送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省属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涉及我国企业和人员的境外突发事件近期时有发生。为切实保护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权益,根据省政府和商务部要求,现就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管理并定期报送有关情况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境外企业和人员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切实做好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保护工作,对可能引发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发生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
  
  二、指导、督促本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境外管理和跟踪服务,动态掌握劳务人员境外工作、生活、思想状况,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三、各设区市商务局定期组织本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省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填写《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以下简称《季度报表》,见附件),省属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自行填写《季度报表》,按季度于每年4月、7月、10月、1月上旬将《季度报表》传真至我厅(外经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特此通知。
  
  电话:0311-87909171
  
  传真:0311-87909383
  
  邮箱:wxd74@126.com
  
  附件:《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
  
  
河北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河北省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劳务输出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名称

派往国家(地区)

派出人员数量

工种

工资发放

情况

思想稳定

情况

人员伤亡

情况

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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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劳务输出单位包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省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
  
  2、受外省市企业委托派出的填写委托单位名称。
  
  3、此表按季度于每年4月、7月、10月、1月上旬各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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