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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发改交能[2010]2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海西高速公路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2010〕基础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2008年12月我委以闽发改交能〔2008〕1067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议书,2009年1月组织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形成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8〕63号)。此后,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修编。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是海西区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联络线之一,该项目与闽侯至建瓯高速公路、南平联络线、邵光高速公路及远景规划的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构成一条新的进出省快速通道。它的建设对完善海西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区域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带动闽北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拟建的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起于南平市延平区下马石(与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深线、海西网南平联络线在此“十”字交叉),经来舟、峡阳、顺昌县洋口、双溪,终于顺昌县城关井垄,全长约46.2公里。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与大、中、小桥为百年一遇(1/100),特大桥为三百年一遇(1/30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执行。
  
  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及沿线规划、路网情况,为吸引交通量并方便车流上下高速公路,全线设下马石(枢纽)、来舟、峡阳等三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顺昌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4.53亿元,项目资本金由南平市政府筹措解决,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四、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加强路网规划研究,做好与规划远景高速公路的衔接。
  
  2、进一步优化互通位置及接线设置,合理确定互通及接线规模。
  
  3、加强与鹰厦铁路的衔接,预留鹰厦铁路扩容改造条件。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

项目单位名称: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53亿元,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经审查,项目业主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同意自行组织招标。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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