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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4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莆田市湄洲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湄洲岛管委会:
  湄洲岛管委会《关于请求批准成立“莆田市湄洲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湄管政综[2010]5号)悉。为加强湄洲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创造良好的旅游人居环境,经研究,同意成立莆田市湄洲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万元,隶属你委,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为你委,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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