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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苏教[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宣传培训。中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和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应从大教育、大苏州、全方位的视野出发,整合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中考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地方政府、学校和全社会要正确把握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3.加强有效教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项规定》,教师要全面把握学科,切实做到“七认真”,要运用科学方法,力求用较少的教学时间,取得最好的效果,使每个学生学会学好。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提前结束规定课程,不搞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乱编乱印乱发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搞题海战、疲劳战和消耗战。
  
  4.加强学生管理。各地和各初中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各校全体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应在初中毕业前进行公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监督。要重视体育备考和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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