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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综[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继续开展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二)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省物价局将在适当时间召开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现场会。
  
  (三)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省物价局将继续分批举办县(区)级价格部门45岁以下干部轮训班;同时采取上下之间挂职和联合办案等多种形式,为干部提供锻炼成长的平台和机会。
  
  (四)继续开展“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为持续鼓励和推动工作创新,今年将继续开展“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各地要增强创新意识,精心准备,把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争取每个市、县都能拿出1至2个工作项目参赛。
  
  (五)开展“读书、评书、荐书”活动。倡导“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省物价局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办公室每季度推荐一本读物,并在安徽物价网站活动专题开辟读评专栏。各级价格干部可以将优秀书目向省物价局活动办推荐。
  
  (六)继续开展“案卷大评查”活动。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召开案卷评查现场交流会,互相学习、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整改提高。
  
  (七)开展“送学到基层”活动。为增强学习培训效果,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减轻基层负担,省物价局将应基层价格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集中到基层讲授业务知识,进行现场培训。
  
  上述有关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安排等,省物价局将另行通知,同时,将视情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带动力大、集体荣誉感强的文体活动。
  
  三、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实效
  
  学习、创新和提升是一项长期任务,强力推进今年的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主题,融合日常工作,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价格部门务必克服松懈和厌战思想,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具体,行动上再坚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研究抓好具体落实。要及时组织广大价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使每位同志对活动的主要内容都有全面的了解,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
  
  (二)进一步加大活动的开展力度。去年已经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地方,要继续保持工作现状,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尚未成立的地方要按照要求及时成立工作组织,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各地在积极参加全省性统一活动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活动宣传。省物价局继续在安徽物价网站开设活动专题,及时更新和充实内容,编发活动简报,反映活动动态,推广新鲜经验。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并把活动动态及时上报。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省物价局将对各市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市价格部门也要加强对所辖县(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整体推进活动顺利进行。同时,继续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全年目标任务的考核内容。
  
  各地活动开展的阶段性情况和全年活动总结,请分别于6月底和12月15日前报省物价局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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