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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信工财函[2010]914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动员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及有关企业:
  为了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将于2011年1月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历经十四年的发展,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已成为西部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的年货交易盛会,在全国形成了较大的影响。“第十五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除集中展示我省企业的发展成就外,还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届时,将开展经贸洽谈、展示展销、项目合作、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本次展会参展的产品是酒、烟、茶、腌腊制品、乳制品、绿色食品、纺织面料、服装、通信产品等。
  
  三、各市州经委和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展会。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动员企业参展,并组织本地经销商、代理商及团购单位到会参观选购。希望各企业充分抓住购物节的巨大商机,利用好本次展会提供的平台,宣传产品,开拓市场。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供货商商会)联系。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39号
  电话:028-86620484 02886620483
  传真:028-86620482
  联系人:李宇、张永红、吴贵蓉
  邮箱:scbolan@tom.com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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