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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提高工作能力。各区市要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中,善于发现市场运行中具有苗头性、趋势性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价格问题,增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工作总结新经验、新方法,研究解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解决和处理疑难价格问题的能力,尤其是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市要加强与商务、工商、财政、旅游、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果;要强化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价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市场价格环境。 (五)认真做好总结。各区市要按照《方案》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总结工作,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物价局(市价格监督局检查三科)。电子邮箱:wjjjcw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