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青价检[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提高工作能力。各区市要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中,善于发现市场运行中具有苗头性、趋势性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价格问题,增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工作总结新经验、新方法,研究解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解决和处理疑难价格问题的能力,尤其是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市要加强与商务、工商、财政、旅游、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果;要强化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价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市场价格环境。
  
  (五)认真做好总结。各区市要按照《方案》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总结工作,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物价局(市价格监督局检查三科)。电子邮箱:wjjjcwk@163.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