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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三)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社会统计处) 整理并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公报,负责统计信息公布;监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提出调控建议;跟踪监测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负责统计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和社会建设发展统计调查工作;指导、收集、整理、提供社会统计工作等统计数据,实施对社会建设发展统计的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 (四)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并实施市级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统计监测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五)第一产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镇、农村住户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农村经济统计和城镇、农村住户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农业和住户统计基础工作。 (六)第二产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基本统计数据;组织相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 (七)第三产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贸易、人口和人力资源、旅游业、交通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基本统计数据;综合整理上述专业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 (八)能源统计处 组织实施各地区、主要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九)信息自动化管理处 组织协调统计数据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工程系统规划方案;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系统设备的引进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以及数据库技术研究、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业务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6名,其中正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