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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市(县)、区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三)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向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审批事项。 (六)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七)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信息宣传处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活动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掌握全市侨务工作动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侨务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机关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推动侨务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侨务网络宣传,承担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协助指导有关团体工作。 (二)侨政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开展侨法宣传和社区侨务工作;汇总管理全市侨情资料;承担归侨侨眷的具体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协助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三)经济科技处 拟订国外侨务工作和侨务经济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联谊工作;承担侨务对台工作;推动华侨华人与我市的合资合作;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长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