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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市(县)区、市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制订市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专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重大项目审批的牵头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
  
  (四)协调处理中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为进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五)承担市行政审批服务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培训和运行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研究,总结交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宣传。
  
  (七)为各市(县)区、市各部门提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机要、人力资源、财务、宣传、信息、档案、保密、接待、安全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负责中心和办事大厅的后勤服务。
  
  (二)协调处
  
  负责进入中心的各类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负责联系各进驻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处、分中心(现场服务点)的工作;负责标准化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并联审批业务的衔接;负责市有关重要项目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场服务及会议纪要、相关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各部门行政服务许可人员的进驻管理、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行政许可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督查处
  
  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督查各进驻部门、分中心(现场服务点)的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效能与质量;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办事大厅和网站咨询、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
  
  (四)信息处
  
  拟订全市行政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内部局域网和大厅计算机终端的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系统内信息技术交流和促进活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市行政许可服务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三、人员编制
  
  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7名,其中正处长4名,副处长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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