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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66号)精神和2009年各地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实绩,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09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现予通报表彰。
  
  一、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铜奖:北仑区政府、宁海县政府、镇海区政府
  
  鼓励奖:江北区政府、奉化市政府、象山县政府、江东区政府、海曙区政府
  
  二、商贸经济发展奖
  
  金奖:江北区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铜奖:慈溪市政府、宁海县政府、余姚市政府
  
  三、商贸设施(业态)建设奖
  
  金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江东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铜奖:奉化市政府、镇海区政府、海曙区政府
  
  四、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奖
  
  金奖:北仑区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宁海县政府
  
  铜奖:江东区政府、慈溪市政府、江北区政府
  
  五、商贸管理优胜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银奖:奉化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铜奖:余姚市政府、鄞州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六、社零增长贡献奖
  
  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宁海县政府、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七、现代商圈建设特别奖
  
  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
  
  八、服务优胜奖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贸易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税局、市交通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推动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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