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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接上页]

  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推进产业集聚区输配电设施建设,落实同网同价等电价政策。
  
  三、完善省辖市、县(市)推进工作机制
  
  各地统筹负责辖区内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和环境建设,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各省辖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市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机构;要制定、落实支持政策,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形成省辖市、县(市)产业集聚区协同高效、部门配合联动、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要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建立完善领导机构;要理顺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规划实施,落实推进方案;要加强目标考核,强化外部环境建设,形成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
  
  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目标,实行节点控制,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定期汇总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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