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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综[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批复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设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请示》(漳招管字〔2009〕1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隶属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工作。土地收储中心的人员编制及经费由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委会从现有编制中自行调剂解决。
  专此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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