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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文史业务处。 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和诗书画创作等活动;承办文史馆学术书籍和《文史纵横》等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组织馆员列席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负责港澳台特聘馆员的联络工作。 市参事室(与市文史馆合署)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主任(馆长)1名、副主任(副馆长)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 (二)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打私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区(县级市)和有关缉私职能部门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协调本市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受理和处理走私、贩私和海防案件,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 市打私办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处。 负责文电、档案、保密、工会、计划生育、通信、人事、财务、安全、接待、后勤等工作。 2、业务处。 贯彻执行有关反走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反走私信息情报网建设和资料收集整理、调研、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工作;处理群众反走私来信、来访、举报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专办的走私、贩私案件;协调各缉私部门关系,组织协调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等突发事件及调查重大走私、贩私线索及案件;检查督促反走私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有关区(县级市)和缉私职能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 市打私办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