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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3-21
【实施时间】 2010-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上海市再就业工程联席会议”更名为“上海市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就业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胡延照 副市长
  
  召集人 :范希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海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成人员:马春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虞拥国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叶明忠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勇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跃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蒋曙杰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胡文君 市商务委副巡视员
  
  王 奇 市教委副主任
  
  邵林初 市农委副主任
  
  应鸿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伟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建斌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学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章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姚 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姜 南 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
  
  薛晓峰 市编办副主任
  
  顾铭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研部副主任
  
  陈国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彬团 市委副书记
  
  赵 英 市妇联副主席
  
  王爱芬 市残联副理事长
  
  金 亮 市工商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应鸿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今后上述各成员单位的领导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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