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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指挥通信与应急协调科。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指导全市人口疏散体系、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市级机关战事疏散基地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人口、战备物资疏散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督查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计划;协调利用人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工作;指导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指导人防科研工作;负责人防系统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人防宣传、信息公开、公众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负责综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拟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集人防建设资金政策和管理规定,管理省和市拨人防经费,组织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费、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组织审查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管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核;承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大型项目的报(审)批工作和中小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的审查和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临战转换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初审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1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4名。 四、其他事项 在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方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关系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和异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参与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