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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
【发文字号】 冀高认[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0
【实施时间】 2010-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河北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东方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两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回复(国科火字〔2010〕37号)等程序,正式确定河北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东方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现予以公布。其河北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13000201;邯郸市东方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13000202。
  
  请各设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有关政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为调整和优化我省产业结构、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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