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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110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焊工考试材料分类请示的复函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将q390钢划为haf603母材分类ⅱ类钢备案的报告》(核二四发〔2010〕159号)和《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材料分类的请示》(中核五〔2010〕185号)收悉。
  经审查,我局同意将q390钢列入haf603附件1表2中ⅱ类钢;同意将astm标准中a240 s32101(sa 240 s32101)铁素体-奥氏体双向不锈钢材料列入haf603附件1表2中ⅸ类特殊材料,母材代号为sx1。
  特此复函。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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