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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农[2010]335号
【颁布时间】 2010-07-01
【实施时间】 201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协助组织参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自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以来,在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报名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发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科技特派员参赛积极性,保障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赛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赛事有关工作做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大赛报名截止日期由6月30日延至7月31日。
  
  二、参赛项目组织
  
  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参与创办的企业及法人科技特派员参赛积极性,组织省内初选,关注参赛创业项目发展现状及所达到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重点发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强的项目参赛。
  
  三、报名方式
  
  只参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由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委派专人统一对参赛项目进行网上报名(集中申报帐号另行下发),不再以个体形式使用前期下发帐号进行网上报名;既参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又参加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报名方式不变。报名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参赛项目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初选。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15日前将初选后纸质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报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四、奖项设置
  
  调整奖项设置和奖励方式(详见http://castic.most.cn)。调整后,初创项目组和企业成长组合计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由大赛主办单位对获奖者给予奖金奖励;设三等奖150名,由获奖者所在省(市、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获奖者给予奖金奖励,主办单位将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大赛将增设优秀组织奖,对省级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赛事宣传推介活动,切实做好动员和培训辅导,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能力强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团队、企业及其创业项目参赛。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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