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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0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惠州市各县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大投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市政府安排2010年惠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8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为保证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的实现,决定下达2010年各县、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纳入县、区党政领导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具体任务(含跨区域项目投资)安排如下:
  惠城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2亿元,增长30%;
  惠阳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5亿元,增长24%;
  惠东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2亿元,增长26%;
  博罗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增长26%;
  龙门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增长18%;
  大亚湾开发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下降42%,
  仲恺高新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亿元,增长27%。
  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的目标,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各县、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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