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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9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安全生产年”这个主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决定对桐柏县人民政府等2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向先进单位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 件:
  
  
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桐柏县人民政府
  西峡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人民政府
  邓州市人民政府
  内乡县人民政府
  宛城区人民政府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消防支队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供销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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