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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冀科计函[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科学院暨省属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方法培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国科协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理论在我省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推广和应用,省科技厅决定在石家庄举办“河北省科学院暨省属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方法培训班”。由国内知名创新方法学专家授课,针对科技研发人员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使研发人员熟练掌握创新理论(triz理论)的科学思维、创新方法和发明工具,形成创新型思维模式,掌握创新技能,迅速解决研发中的问题和矛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到时间
  
  外地学员3月24日下午到地矿招待所大厅(工农路友谊大街交口西南角)报到。
  
  石家庄市学员3月25日8:30前现场报到。
  
  二、培训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3月25日上午9:00举行开班仪式。
  
  三、培训地点:
  
  省科学院一楼学术会议厅(友谊南大街46号)
  
  四、培训对象及要求
  
  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设计开发人员。要长期从事产品的设计或工艺开发,对企业新产品开发流程有一定的理解,对本行业的相关产品及其设计知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够保证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时间并完成学习任务。
  
  五、培训内容
  
  以triz理论为核心的产品创新设计理论与方法,包括:triz理论的相关知识和方法、创新过程的系统化方法、问题发现及分析方法、基于triz的发明问题解决方法、计算机辅助创新及软件等。
  
  六、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达到熟练应用triz工具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七、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课题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总时间为6个月,集中授课时间10天。
  
  阶段1:第一个月至第二个月:创新理论集中培训 7天之后,学员在本研究领域选择创新课题并与指导老师讨论,确定课题。
  
  阶段2:第三个月至第四个月:创新理论提高培训3天之后,学员运用所学创新理论解决之前选定的创新课题。教师团队根据学员进展,与学员讨论,帮助解决问题。
  
  阶段3:最后两个月学员撰写工程问题信息表,并准备答辩(ppt)。
  
  最后两天答辩。
  
  八、相关费用
  
  1.不收取培训费用;
  
  2.食宿费用自理,统一安排。
  
  请你们按照要求于3月22日前将参加“创新工程师培训人员确认表”报至省科学院科技处或直接电话确认。
  
  联系人:兰礼江 王鹏
  
  联系电话:0311-83017505  0311-83015049
  
  传真:0311-83032060(24小时接收)
  
  邮件:lanlijiang@yahoo.cn或wangpengdy@163.com
  
  附件:创新方法培训班学员确认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创新方法培训班学员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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