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枣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质量,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枣办发[2009]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整治措施,完善旅游道路基础设施,于今年5月底前解决一批影响旅游道路环境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善旅游道路沿线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道路建设,提升配套标准。
  
  制定完善旅游道路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标准有计划地对旅游道路分步进行高标准建设改造,完善景区内道路升级改造,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和安装路灯,加大管养力度等。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二)加强卫生整治,提升环境质量。
  
  大力整治旅游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全面完成旅游道路沿线乡镇封闭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建设;实施全日保洁,达到路面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三)加强路容管理,提高美化效果。
  
  加大路容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占等问题,努力消灭“五堆”,即消灭柴草堆、沙石堆、垃圾堆、粪堆、其它杂物堆;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工程,粉刷清洗旅游道路沿街主要建筑立面破旧墙体,乡镇驻地标志性建筑要高标准亮化;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严格按照《枣庄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旅游道路沿线广告进行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实施亮化工程;在重要路段设立枣庄二日游系列公益旅游广告,彻底清除电杆、墙壁和树干上乱贴乱写的小广告,清理旅游道路两侧的河流漂浮物和脏水污泥。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和渔业局
  
  (四)实施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
  
  完善旅游道路周边绿化;加快大型片林、环城林带、沿路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河道防护林建设;旅游道路两侧树木全部刷白;搞好旅游道路绿化建设,对原有绿地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植物造景,建设精品园林绿地。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
  
  (五)实施畅通工程,增强通行能力。
  
  在路堤较高的危险地段设置护栏、安装红绿灯等交通设施;科学合理设置限速标识等安全设施,确保旅游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动员部署。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2010年3月21日-5月31日)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按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扎实开展旅游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调度、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三阶段(2010年6月1日-12月31日)巩固提高。组织检查,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整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综合整治活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整治任务列为今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重点。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扎实地推进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并狠抓落实。市里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认真检查考核。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阶段性检查、不定期抽查、调度和督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主要参照《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附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市政府,并反馈给各区(市)政府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指导其整改落实。
  
  附件:
  
  枣庄市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
  
  

内  容

分值

标 准 要 求

考核方法

评 分 办 法

考核

结果

扣分

得分

旅游

道路

建设

20

1.科学编制旅游道路建设规划;

2.对旅游道路分步进行高标准建设和改造;

3.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和安装路灯;

4.旅游景点路名牌、指示牌等标志设置齐全、完好、醒目。

现场查看

1.未编制旅游道路建设规划扣5分;

2.每发现一处道路不符合规范的扣 1分;

3.道路两侧未建设排水设施或安装路灯的扣1分,每发现一处道路积水的扣1分,每发现一处路灯不亮的扣1分;

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环境

卫生

管理

20

1.全面完成旅游道路沿线乡镇封闭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建设;

2.旅游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

3.实施全日保洁,路面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处理、日产日清。

现场查看

1.未完成封闭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建设的扣1分;

2.每发现一处白色树挂扣1分,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扣1分;

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路容

管理

30

1.旅游道路两侧无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占等问题;

2.制定计划并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工程;

3、3.粉刷清洗沿街主要建筑立面破旧墙体,乡镇驻地标志性建筑高标准亮化;

4.对沿线广告进行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实施亮化工程;

5.在重要路段设立枣庄二日游系列公益旅游广告;

6.彻底清除电线杆、墙壁和树干上乱贴乱写的小广告;

7.整治旅游道路沿途可视范围内的小烟囱、砖瓦窑、石灰窑、石料场、水泥立窑等冒烟问题;

8.旅游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搭乱建;

9.彻底清理旅游道路两侧的河道漂浮物和脏水污泥。

现场查看

查资料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2.未制定并实施改造工程的扣1分;

3.每发现一处破旧墙体的扣1分,乡镇驻地标志性建筑未实行高标准亮化的扣1分;

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5.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6.每发现一处“野广告”扣1分;

7.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8.每发现一处乱搭乱建的扣1分;

9.每发现一处漂浮物或者脏水污泥的扣1分。

园林

绿化

管理

20

1.完善旅游道路周边绿化,加快大型片林、环城林带、沿路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河道防护林建设;

2.搞好旅游道路绿化建设,实施植物造景,建设精品园林绿地。

现场查看

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交通

秩序

管理

10

1.在旅游道路路堤较高的危险地段设置护栏或警示标志,在交通量大的道口设置红绿灯;

2.科学合理设置限速标识等安全设施,确保旅游道路安全畅通。

现场查看

1.在重点地段每发现一处未设置交通护栏的扣1分,未安装信号灯的扣1分;

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