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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安监[2010]9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做好在我省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现场会”的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我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精神面貌,收集更多基层及社会各界第一手图片资料,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省安全监管局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杨小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指导比赛工作。《广东安全生产》杂志社配合做好日常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比赛活动,并将该大赛作为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大赛活动,使本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1.参赛作品类别:新闻照片。
  
  2.参赛作品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生动地反映我省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其成效。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必须是a4以上纸张的尺寸比例,满足300dpi的分辨精度。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jpg”格式。
  
  三、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1.照片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2.2010年4月底前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摄影比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省安全监管局对获一、二、三等奖人员给予以精神为主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刊登。
  
  五、其他事项
  
  1.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否则,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组委会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组委会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2.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组委会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3.参赛作品恕不归还,留存组委会。
  
  4.参赛规则解释权属组委会。
  
  联系电话:020-83135911;邮箱地址:zcfgc@gdsafety.gov.cn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
  
  邮政编码:510060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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